这个物业不行啊,但是他还是能告你的
全部6个回答 >物管侵权怎么办,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管费吗?
145****4462 | 2014-01-26 09:40:40-
134****8801 很多小区面临的都是同样的问题,物业服务不达标导致业主不交物业费,越没有物业费收入他们越无力提供达标服务导致服务水平越低,于是业主越有理由拒交物业费,如此形成恶性循环。
如果你想住得舒心不堵心,那么拒交物业费并不是明智的办法。其一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重新选聘物业;其二可以找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中调解;其三可以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主张你的权力。 2014-01-29 09:11:16 -
133****4365 不可以,不论物业怎么交接物业费起止是两家物业公司的事情。物业变更要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的。 2014-01-29 09: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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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016 这个要看你的可视电话是否处于保修期内,如果保修期内,物业只是起来一个中间人的作用,物业只能是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来进行售后, 不过很多施工单位由于开发商的信用原因,出于工程款欠款严重,很多售后都没做就走人了。
如果是保修期过后,那要看原先的物业协议里是怎么订的,各地区都不一样,有些地方物业只负责公共部分(门口机)维修,有些地方室内机的维修也是物业来负责,有些地方是所有业主共同来分摊维修费。
但不管如何,因为物业对原先的配套设施型号、参数、厂家联系方式都比较熟,他们应该帮忙负责联络,谁付维修费是另外一回事(那个维修费也是小钱,一般就20-30元左右)。
如果物业没履行他的服务职责,当然业主可以推迟缴交物业管理费,待问题解决后再来商量,物业一方有问题的,不可以主张滞纳金的。 2014-01-28 17:44:21 -
141****3784 可以拒绝交付物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攒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4-01-28 1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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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011 物业公司不具备合法经营权,可以合理拒交;
物业费中含有价格欺诈,可以拒交不合理部分;
以未公布物业费收支帐目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恶意欠缴物业费,但会面临官司;
不买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可以不用交物业费;
将房屋租赁出去,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 2014-01-28 10:08:02 -
138****5072 不可以这样做的,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你可以向你所在的社区反映一下, 2014-01-28 09: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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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420 这个情况分几种,第一,你所在的小区是比较老的小区,那么你可以拒绝交物业管理费
第二,小区很新,刚交房的那种,那么物业公司就有权收物业管理费了,你如果不交,那就不合法了。 2014-01-28 09:08:13 -
153****1558 首先物业费包括:公共卫生、公摊水电、治安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清洁等。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2014-01-27 22:59:45 -
132****6364 这就是: 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越服务不到位——越多业主拒交物业费——越是应付了事——业主都不缴费——物业公司退出小区—— 完结!
首先不论物业服务到不到位,你拖欠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的,而且按照这个情况看,楼主应该不止是自己不交物业费也煽动其他业主不要交物业费了吧,不让物业公司一般是不会做到采取拖拉不解决问题的地步的,业主维护自身权益是对的,但是采取过分过激手段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结果就是以上情况。
而且我想你应该也不是想找什么部门制约物业公司,是想有关部门制裁或是对高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吧。你所认为的服务不到位是否符合小区现状,24小时封闭,小区情况能够封闭吗?不能封闭是因为小区大多数业主不配合,还是小区内有商业店面或其他的情况存在。
保安8小时立岗,保安是人,是人都是会累的,偶尔坐一下总是要理解的,就连机关工作单位门口的武警都没有办法完全做到8小时立岗,你要一个保安8小时就站在那除了喝水上厕所不动可能吗?扶手每月擦洗那是一定有的,小区保洁员在清洗小区楼梯时都是会顺便擦洗扶手的,但是不要说一月一次,就是一星期一次楼梯扶手也是比较容易脏的。
按照楼栋为单位安放垃圾桶,要是他安放的垃圾桶够几个楼梯的业主使用,那又何必安放那么多垃圾桶,还有住在一楼的业主是不是每人都愿意自己挨着垃圾桶生活。
公共楼道的每日清洁,是要求清扫,还是清洗,是清扫了你觉得要清洗才符合你的标准,而物业公司认为只要清扫就是每日清洁的标准了呢? 其实有问题可以一起协商解决,不一定要拒交物业费或是找什么相关部门制约,物业工作的难度是他面对的是一个小区几十或上百上千户业主的要求、标准、意见,他只能按照公司的工作标准来进行工作,不然还不乱了套啊,每个业主的要求其实都是有道理的,但是实行得了吗?符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吗?有些情况不是你认为我认为,他应该他必须就能够解决的,互相体谅换位思考也是有利于问题解决的。 2014-01-27 18:14:32 -
145****7383 复制打开就可以了 http:/url
7.me/U77R?kqn186〓〓〓〓〓〓〓〓〓〓〓〓〓〓〓〓〓〓〓〓〓〓〓〓〓〓〓〓〓〓〓〓〓〓直接复制打开就可以了 http:/url
7.me/U77R?gdgv4348〓〓〓〓〓〓〓〓〓〓〓〓〓〓〓〓〓〓〓〓〓〓〓〓〓〓〓〓〓〓〓〓〓〓大家都懂的,不用多解释了吧 6g*&V=or3bhb0y7TA 2014-01-27 09:11:34 -
145****1035 还没有签合同物业公司凭什么来收钱?当然可以不给。 2014-01-26 12: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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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980 在房子里如果出现漏水 ,东西被偷, 2014-01-26 1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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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物管贵的价格服务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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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日子中,常常有业主遇到物业不作、效力心情差、乱缴费行为,因为小区里没有业委会,所以不知道怎样投诉,一直都迟迟得不到处理。那么,没有业委会怎样投诉物业呢?今天在这里总结几个比较有用的办法给我们。找物业司理如果是物业办理上的小问题,或许是物业工作人员心情欠好,其实这类问题很简单,找物业司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司理是社区物业的**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办理权。找大街办因为大街办事处是受辖区人民政府的统辖,专门担任辖区政策政策遵从、文明缔造等概括办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情有受理和帮助洽谈的权利。所以要投诉物业的话可以找大街办。找房子办理部门房子办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担任:住所保证、缔造、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办理及房子办理方面的政策改动和敦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首要看房产办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联络。若有联络,则什么都要管。无联络,则首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效力内容。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事务联络的公司或许开发商自己建立的物业公司进行办理。这种物业公司常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子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处理。触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责任的。投诉安排比如“忠实家丁”一类的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安排,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展开的产品。业主可找此类投诉途径投诉,利益是投诉反响快有人跟进,不需要业主费时费劲跟物业斡旋。论坛及媒体爆料其实现在网络十分的兴旺,可以通过论坛、微博等网络媒体将问题反响,让更多人知道,也可以给媒体写文章爆料,在我们的注重和影响下能敦促物业改善效力。联合业主关于不担任任的物业,让更多的业主知晓并引起共鸣,一同反抗物业缴费,及敦促物业改善效力。当然,随意拒交物业费的这种行为并不是十分的好,日常日子中不要随意这样做。以上就是“没有业委会怎样投诉物业”的全部内容,也是个人的一些经验总结。其实小编觉得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流、沟通好是很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留存好物业不作为的证件,一般更好的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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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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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在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呢?首先,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相应的安保条款;其次,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了约定的安保条款;**后,业主的损害后果与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具备了这三个要件,当业主遭受损害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物业管理企业就不承担责任。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是相当复杂的,不同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内容也是不一样的,而且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人员也的确不可能时刻保护到每一个业主的人身和家庭内的财产安全。为此,物业管理企业的安保义务,如若没有特殊约定,应为一般意义上的安全防范义务。你可以比照以下案例看你的问题如何解决。案例1 物业公司赔偿损失50% 交了物业管理费,摩托车在住宅小区内丢失,谁该为丢失的车辆负责?近期,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岐区东明花园业主17辆摩托车被盗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签订的是应该一般的物业管理合同,而不是保管合同,摩托车丢失双方都有责任,本着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作适当赔偿。 案例2不进停车场丢车谁赔偿?物业公司承担7成责任 车主将车开进云X花园小区,并接受了保安开具的“出入凭条”,但他没有把车停在停车场,反而随便停在了小区的路上,结果车不翼而飞。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保管合同到底是否成立呢?谁应该对车辆的丢失承担责任呢?日前,广州白云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法庭认定双方都有责任,因此根据责任之轻重,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成责任,车主自担3成责任。到蓬莱信息港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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