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出售款属于所有权人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处置收益,非房屋所有权人无权获得此收益;2、房屋的所有权人情况具体要看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进行确定;3、一般而言,房屋要么属于个人所有,要么存在共有人,共有人一般为配偶;4、如果子女在房产证上也是以共有人身份出现的话,那么子女有权按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享有出售房屋款;5、如子女并不是房产证上的共有人,那么子女不得在父母健在时对该房款进行分配。
全部3个回答 >我是否有权分得房产
156****9718 | 2014-01-24 19:03:21-
134****0278 你父亲买下产权时,需要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你同意了就代表你放弃了使用权。(公房使用权一般以户口本为准)。事实上,法律上没有代书遗嘱的说法,代书的等同于口头遗嘱,法律效力是**低的。当时是否两个见证人?当时你父亲思维是否清楚?有没有因为得病,思维混乱?遗嘱是否合情合理?法院判决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 2014-01-27 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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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946 产权属于男方,但女方可以就还贷部分进行分割。<BR>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BR>免费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2014-01-24 19: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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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虽然祖屋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城中村改造后分的两套房中,且不说夫妻婚后五年财产就算共同财产,至少对你父亲的那份财产,继母是有权利继承的。对你现在126平的房子继母的居住权是肯定的。当然如果家庭关系处理的好,继母的将来不也是你的。还有你父亲和继母间可有什么财产约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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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房产担保,未经债权人同意,是不能出卖房产的。即使出卖也是无效的。如果仅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在借条上签字,属于人保,可以出卖房产。《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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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婚前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建议协商,不成的话通过诉讼程序,就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多分,因为对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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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根据交易合同的规定来,延迟贷款也就是延迟交款,当时规定开发商是否可以收回了,没规定那就没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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