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租赁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区主管机关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1)协商在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首先自行协商解决。在日常房屋租赁中,发生纠纷是正常的,问题是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应耐心听取对方的理由和主张,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尊严,对对方持**起码的信任,与对方进行有诚意的协商和谈判,以可找出双方共同接受的和解方案,这样对自己有利,对他人有利。(2)申请调解调解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狭义的民间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即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行政调解是由**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向街道租赁管理所或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局)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属于行政调解。法院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所受理的案件进行的调解,也分别是诉讼、仲裁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3)申请仲裁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审结的房地产纠纷,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赠与的房地产纠纷,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的房地产纠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公房纠纷等情况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决。除上述情况外,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依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具有终局性,仲裁决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深圳仲裁委员会与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合作开通的房屋租赁纠纷“仲裁快速通道”: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如无评估、鉴定等特别情况,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组庭后一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组庭后二个月内结案;涉外案件在组庭后三个月内结案。(4)诉讼经协商和调解后,仍不能解决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6个回答 >哪些房产纠纷不能仲裁?
157****0141 | 2014-01-24 09:43:47-
152****8715 房顾问: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房产纠纷不能仲裁: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纠纷;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依据上述规定,你不能申请仲裁,但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起诉。哪些房产交易必须办理公证 张先生:我的亲戚因工作原因迁往外地,准备将原有房屋赠与我,问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房顾问: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依据上述规定,你必须办理有关公证手续。 2014-01-27 09:13:59 -
141****9366 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在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发生的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2014-01-27 09:13:29 -
138****0668 根据我国《仲裁法》,下列房地产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其他:
①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审结的房地产案件。
②涉及落实政策的房地产纠纷。
③因公证机关公证而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纠纷。
⑤军队内部的房屋纠纷。 2014-01-27 09:07:12 -
146****4135 双方约定一个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必须合法(列出房产争议问题和约定仲裁机构就合法,)仲裁合法性不能涉及行政,身份关系(继承,婚姻等),还有劳动争议,农村经营承包合同等。
没有合法的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程序,仲裁员3名,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可以双方商定或仲裁委指定。
如果要是对双方约定的仲裁有异议,必须在仲裁开庭前提出,不然的话以后要是想确认无效,仲裁和法院都不会管你的
2014-01-26 21:20:17 -
145****3622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因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拆迁等纠纷,均可申请仲裁。但是下列房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1)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赠与、分家析产的房产纠纷;(2)人民法院已受理或已开始审理或审结的房产案件;(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产纠纷;(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产纠纷;(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纠纷;(6)军队内部的房产纠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事前达成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应明确仲裁事项、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只能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既可以是发生争议的房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是争议的房产所在地以外的任何一个仲裁委员会。这一点不同于房产诉讼,对于房产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以及有关的事实和证据资料。如果对方当事人有隐匿、毁灭证据或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如果对方有转移、处分争议房产,使仲裁裁决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但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2014-01-25 16:19:22 -
134****9622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2014-01-25 09:08:50 -
147****1808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二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方当事人可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
三开庭和裁决。 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4-01-24 0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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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房屋所有权的争议,房屋使用权争议,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房屋修缮的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有仲裁协议;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可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待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解更多房产信息就上中房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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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清、政府说了算,这种房地产纠纷,仲裁不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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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司法行政部门管辖,根据《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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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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