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协议不能代替房屋过户,建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会得到法律保护的。《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全部3个回答 >二手房房买卖有房产证但不过户,只签购房协议、公证有用吗?
143****7455 | 2014-01-23 1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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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113 **好还是过户到您的名下**为保障,虽说签协议做公证但都不是**保障,房产证还是别人的名字卖方随时有权处分权,到时卖方把房子卖给别人您在与卖方打官司也很麻烦。 2014-01-26 0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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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692 以本村村民的名义,签购房协议.还必须有村委会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这样就行. 2014-01-23 1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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