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全部3个回答 >上海房产继承问题
155****4936 | 2014-01-20 18:50:02-
131****0680 按我知道的情况是,你可以继承这房子,现在是限购,并不是限制继承。但继承了该房屋后你会产生房产税的,具体情况到该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咨询下!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2014-01-23 13:58:01 -
136****1803 按我知道的情况是,你可以继承这房子,现在是限购,并不是限制继承。但继承了该房屋后你会产生房产税的,具体情况到该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咨询下!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2014-01-22 19: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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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723 当然可以继承 2014-01-22 1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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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487 做一个接受继承公证即可。 2014-01-22 1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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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797 是有问题了 2014-01-22 09: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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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617 属于父亲个人的婚前财产,继母无权继承!! 2014-01-21 1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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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519 是有问题的 2014-01-21 09: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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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225 当然可以继承啊 2014-01-20 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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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继承问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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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继承问题答
其实没那么麻烦,从你说的情况看,你叔叔的遗嘱你婶是认可的,那就不关公证什么事情了,你们私下解决就可以了。如果实行遗嘱继承,虽然该遗嘱合法有效,但没有公证,需要到法院去解决,太麻烦了。首先你要确定该房屋产权属于谁,也就是说该房子现有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如果是你,那么你就和你婶的儿子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让他出一半的钱把房子卖给他,然后拿着协议到房产处重新变更房产产权就可以了。如果该房屋产权属于你叔叔,你可以直接让你婶的儿子给你一半的钱,然后他们直接法定继承就可以了。反正他们要买。此外,你说的情况中的涉及的法律东西简要介绍如下:1、根据继承法规定:你叔叔的遗嘱合法有效,他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是产权过户只认公证的东西,这涉及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是自书遗嘱,你们要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并不是说自书遗嘱无效,中间环节太麻烦了。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你的行为视为接受遗嘱。3、如果按法定继承,那只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的话第一继承人是你婶婶、你婶婶和叔叔的儿子、你叔叔的其他子女、你叔叔的父母。其他人一般是没有继承权利的。4、如果法定继承,你是什么也没有了,你婶婶的继承份额也要被其他人分走(如:你叔叔的父母、你叔叔的其他子女包括私生子女),对你们都没好处,而且有遗嘱在前,是不能进行法定继承的。5、 自书遗嘱是国家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只要符合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规定,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本不用去公证或经法院判决后再生效,但理论和现实往往有一些差距,所以对你提供三点法律意见:(1)打一个确权官司:以自书遗嘱为证据,以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婶婶)为被告,请求法院确认你的继承权。凭法院的生效判决就可以去解决有关继承的问题。(2)如果不想打官司,也可以告房产处。(3)走我**开始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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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是前两天给你留言的某地房产管理局的朋友。想了半天,我还是用我自己的语言来给你回答,不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比较通俗,你也能简单的明白。一、离婚后,房产证在你母亲的名下,那可以证明,房产归你母亲所有,离婚时已分割清楚,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父亲无关。二、如你母亲再婚,该房产已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继父无关。但在婚姻存序期间,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继父享有第一序列继承权. 如你母亲没有再婚,房产将由你母亲的亲生子女继承。三、所有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签订好继承协议,到公证处做继承协议公证(包括放弃继承权利人)缺一不可。内容上要每个人自愿认可,表示同意,并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方可生效,如你认为继承分配不妥,可拒绝签字。四、如**终继承人只有你和你姐姐,并在你姐姐合作的情况下,可持继承公证到产权部门申请办理权属登记。五、房产证遗失,可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母女证明及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查档,挂失。原则上挂失后需先将房产补办给原产权人,才能进行各种变更登记。然而产权部门不可能给已去世的人登记房产颁发权属证书。所以,必须在第三点公证完毕后,按公证协议直接办理给各个继承人。六、如你怀疑房产已被他人非法转移,可持你的身份证,母女证明,和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部门申请查挡。如你根本得不到那几样证明,可请当地居(村)委会开证明材料(写明你与母亲的关系,并注明你母亲的死亡时间和申请查阅的档案),到产权管理部门时,加以说明,应该很容易能申请查档(记的查阅时要说清房屋坐落,和产权人(产权证上的)姓名)。七、如仍然能查到你母亲的房产档案,则证明该房产仍未被转移。如查阅不到,证明房产已被转移,则要申请查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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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继承房产买卖问题答
1、办理继承比较好,既然是唯一继承人,那也就用不着立遗嘱,只是到时办理法定继承就是了,这样的话房产过户不用交契税什么的,而且过户时交的过户手续费也很便宜,但这样就是不是很保险,表弟的父亲可以随时立遗嘱指定其他受益人;2、办理赠与的话,房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但这样需要办理一个赠与公证,光公证费就是该房产当前市价的2%,办理过户时还要交契税,应该是总房价的3%,这个钱多一点,不过就是可以马上过户,不用担心以后会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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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继承房产问题求助答
你们是夫妻 请问还要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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