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要给与补偿。
全部6个回答 >婚前个人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可否用伴侣的公积金贷款?
141****4865 | 2014-01-19 22:19:57-
137****3487 补充:先到单位开具你账户公积金余额证明、带好结婚证、夫妇双方身份证、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建设银行办理。 2014-01-19 2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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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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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的,那就一直属于婚前的,这个和结婚的时间长短是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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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配偶是可以加入共同还款的。婚前一人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是可以提取您和您爱人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来偿还贷款的。若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您可持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每满一个还款年度,管理中心将根据协议约定于委托提取月为您划转合计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若是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于提取对应月(第一次还款对应月)期间本人持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首次申请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时还需提供复印件);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还款凭证原件(加盖业务公章)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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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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