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想办法补救,顺利办理产证。地税部门人士表示,遗失的购房发票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凭有关购房时与房产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等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失了,能补办吗?
143****9539 | 2013-08-01 09:45:39-
145****6192 售房合同您可与开发商协商,复印一份,发票您可到税务部门具体咨询。
2013-08-01 0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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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市场科相关负责人说,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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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二、发票开出已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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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发票属于我们买房交**的证据,也就是说,它可以证明我们支付**款的这个事实,但是,即使发票丢了,只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及时丢了也不必过于担心。当然,发票是可以挂失补办的,这个需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材料的形式内容每个开发商的要求都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到售楼部具体问一下,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配合。买受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里,开发商手里有**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一般开发商会让业主签订**款发票丢失的声明,然后会给重新补办**款发票的。如果丢失的是**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到房产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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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好复印件和有关购房时能有的资料,去开发商那里,一般售楼的明细表在电脑上就能查到。如果你所丢失的合同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那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还未备案,那可以和开发商说明情况,并出示你购房时所有的收据等,让开发商原先的合同注销,重新签一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估计要付开发商一笔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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