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137****6582 | 2013-07-18 16:29:55-
153****8312 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要拿什么流水账单去银行吧 2013-07-18 16: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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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360 带上资料到银行了解情况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审查,确定额度,办理借款合同,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发放贷款,注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按揭得到新房。 2013-07-18 16: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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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168 你需要先知道该楼盘在哪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售楼处银行代表只是收集贷款资料,贷款资料准备完成后,银行进行审批,由于现在贷款规模紧张,要看该行的额度情况如何。
审批时间不能确定,**快1个星期。办理好贷款流程后,开发商凭借贷款协议,商品房购买合同,抵押合同到房管局登记上户。上户时间一般一周左右。 2013-07-18 16: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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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初次置业的购房者来说对于厦门贷款买房流程不是很了解。贷款流程没有看起来的复杂,下面列举了贷款买房流程供购房者参考,**详细的还需要购房者和贷款银行细致对接。 一、贷款买房流程-商业贷款 二、贷款买房流程-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申请人以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的说明原件;单身借款申请人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的原件; 6、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体现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 7、已支付规定比例的**款(首期款)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外国人应提供本市的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 9、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应提供金鹭英才卡;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创业证明材料;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 10、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11、按不同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采用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3)、购买保障性人才房、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号单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应提供:拍卖行、委托方及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拍卖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权属人为委托方)(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拍卖委托方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拍卖委托方单位出具的负责人证明原件;土地增值税申报受理单(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方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拍卖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6)、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7)、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翻建自住住房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核发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需达到C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审批材料;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为抵押物的,还应提供大修自住住房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签约。受委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四)担保。受委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五)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送审的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六)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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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买房流程: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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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3、不低于房价30%的**款付款凭证;但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款比例不得低于40%。4、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二)受理和调查信贷部门收到如上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确定贷与不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款是否足额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2、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三)贷款审查、审批审贷部门重点审查:1、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2、所购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诂资质的机构进行评诂;3、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4、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信贷部门应在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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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带贷款所需资料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款凭证、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政策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2、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审批3、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4、通知放贷备注: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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