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因商品房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讲,以下基本步骤是每个购房者都必须经历的: (l)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2)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 (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买卖双方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 (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 (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购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33****7451 | 2013-06-20 15:17:58-
148****9763 购商品房基本程序有:
(1)选房。
(2)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交纳定金。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应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合同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购房者应慎重签订此合同,如果在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4)办理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与贷款银行或住房资 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协议。
(5)办理入住手续。
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 办理交付手续,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质量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 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6)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购房者在购房时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在入住时,应与物业 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 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2013-06-20 15:23:42 -
151****9200 看房选房,交定金款,**款,贷款,按揭月供,领房产证,撤销抵押凭证。 2013-06-20 15: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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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先签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售楼过程中的习惯做法。认购书约定了房屋的房价、户型、定金金额并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定金不退还,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前可向有经验的人士请教,尽量将问题考虑清楚周全。三、签订正式合同1、您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按揭资料在约定的时间来开发商的售楼处签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约束。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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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交房程序:(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三)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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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末办理房地产权属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与承租预约人签订商品房租赁预约协议,并向承租预约人收取一定数额的预收款的行为。商品房预租的程序是:1、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商品房,应当与预承租人签订商品房预租合同。预租合同除了应当具备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载明预租房屋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日期等有关预租内容;2、预租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租合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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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了解以下基本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