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转让后,转让人应当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对新建房屋承担保修责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由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2年。屋面漏水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 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再转让的,原房地产转让人应当按照原转让合同,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转让的保修责任是怎样确定?
141****0394 | 2013-06-19 17:56:07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47****6686 新建房屋转让后,转让人应当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对新建房屋承担保修责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由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2年。屋面漏水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
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再转让的,原房地产转让人应当按照原转让合同,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2013-06-19 17:56:45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新建房屋转让后,转让人应当对新建房屋承担保修责任,根据建设部规定,屋面漏水保修三年;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等渗漏保修一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一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一年;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半年;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一年。
-
答
1、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3、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商品房屋住宅质量保修期,为工程质量保修期扣除房子验收到交付的时间来确定。另外,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要向用户明确保修项目和期限,任何项目的保修期限都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低保修期限。
-
答
就是近几年建成的商品房。年限界定由房产性质决定。立项是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立项是商业的,产权年限是40或50年,均从开发商买地之时算起,不是从你买房那天算起,更不是从房产证下发时算起。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58
人正在讨论昆山楼市
昆山买房交流(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