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 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工作人员出具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介绍信,当事人凭介绍信到当地报社登报,自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持登有《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的整版报纸、身份证明原件及档案室开具的其他资料,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办理补证登记。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丢失了该怎样补办?
131****5221 | 2013-03-20 16:20:40-
158****6469 《城市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如果遗失,权利人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登记机关应当在交易场所公告栏内或房产住宅局网站上公布补发公告,2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才能补发新的房屋权属证书。 2013-03-20 16:21:21 -
146****5971 补办房产证按如下步骤:
1、产权人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档案信息中心(道里区端街9号),查阅房屋的档案信息,取得档案查阅回执单;
2、到报社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3、产权人本人持档案查阅回执单、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以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
4、待公告期(2个月)满后,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补证手续。 2013-03-20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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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件申请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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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 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工作人员出具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介绍信,当事人凭介绍信到当地报社登报,自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持登有《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的整版报纸、身份证明原件及档案室开具的其他资料,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办理补证登记。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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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办理遗失补证手续,等领好房产证后再以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遗失补证需以下材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查档申请书及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整张报纸)、公告、申请人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需添发夫妻共有权证的)、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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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的程序如下:1、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2、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申请补办报告;(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补办流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4、收费标准:登记费:10元/证;配图费:20元/证;编辑本段办理所需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具体如下:(1)商品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2)房改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3)经济适用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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