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其离婚的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且能注明原住房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均归另一方所有及偿还,方可办理。
购房者在还贷期间,因离婚,若离婚后因其中一方再次购房,是否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55****2489 | 2013-01-31 17: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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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65 其实只需提供其离婚的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且能注明原住房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均归另一方所有及偿还,方可办理。 2013-01-31 17: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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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要提供离婚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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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离婚后名是否有住房,如果没有。当然算首套,如果有,肯定是二套另外契税,如果是二套非普 也只会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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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不管男方或者女方只要自己名下无房产,去买房都是首套买房子。房子属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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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即使一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还贷部分也能享受一半。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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