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业主交了3万元**,后来,业主不能按时交房款。开发商急了,拿着合同将业主告上法庭。业主在法庭上提出,房子和3万元**都不要了行不?令人意外的是,开发商拒绝了业主。这是怎么回事? 案例回放:**未清 开发商状告业主 2015年1月,成都市民张倩(化名)在成都郫县看上了一个新楼盘,几经商谈,张倩和开发商敲定这笔买卖。这套41平米的商品房,要花去张倩21万元。 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倩要在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内,先付款12万元,剩余款项由银行贷款支付。今年1月,张倩先后向开发商支付了3万余元,但自那以后,张倩便没有再向开发商付钱。 据郫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介绍,张倩在庭审时提出,“开发商销售人员曾表示,是在年底之前付清**,并不是一个月内,合同细节她也没看清,一时也没那么多钱。”就这样,张倩一拖再拖。 但对张倩的说法,开发商并不认可。今年9月,开发商一纸诉状将张倩告上法庭,要求张倩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下的8万多元**款。 9月14日,此案在郫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的诉求很明了,开发商要求张倩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缴纳剩下的8万多**,直至缴清全部购房款项。 但开发商的主张让张倩很是为难,“确实没有那么多钱供房子,房子我不买了,这三万元**我也不要了行不?”令人意外的是,开发商拒绝了张倩的提议,坚持要她履行完合同,缴纳房款。就这样,双方争执不下。 法官释义:业主确实违约 但支付违约金可终止合同 承办法官介绍,依据《合同法》,张倩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张倩未按照合同及时缴纳房款,已经属于违约方,开发商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不过,依据《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合同违约方可以以承担违约责任的代价,换取对合同义务履行的免除。也就是说,由于没钱继续供房,事实上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如果张倩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合同。 “购房合同写明,若业主违约,则支付购房款的20%为违约责任。”承办法官说,在此案中,张倩未能及时缴纳房款,确实给开发商带来一定损失。 经过法庭调解,10月10日,开发商和张倩达成一致,开发商放弃让张倩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而张倩也放弃已经缴纳的3万元**。 小编提醒: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务必看清合同条款,对自己的买房能力和财产有个确切的估算,尤其在付款、贷款等涉及到资金方面要慎之又慎,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耽误时间不说,赔了房子又丢了钱财,着实闹心!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148****2610 | 2013-01-21 17:26:29-
158****7005 明确正式用电期限。有些项目在交房时,只能提供临时用电。如遇这种情况,应在合同中明确提供正式用电的期限。 在合同中约定在提供正式用电之前,电费如何承担。一般可明确约定为,业主按民用电的标准支付电费,差额部分业主不负担。 2013-01-21 17: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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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394 完备时间明确约定。示范文本中有相关条款规定,签约时应把各项设施达到正式使用条件的时间细化。 根据各自需求关注重点设施。重点关注对自己生活将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如绿地、商业配套、**、幼儿园、会所等项目,不用面面俱到。 2013-01-21 17: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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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095 前期物业约定明确。一:确定车位权属物权法(草案)中也提出,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二:明确停车收费标准 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条款中,应当就地上和地下停车费做出约定。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车位及会所等设施的归属。 2013-01-21 17: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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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是买房必须的一步,但是购房合同往往动辄几十页,一般人看了就会头晕。对于第一次买房的朋友们来说,签订购房合同时有哪些窍门呢?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五证就是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必须使用规范的制式合同。相当多的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可能要求购房者签一份《认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会使购房者有陷入订金纠纷的风险。 三、检查有关文件。买期房必查预售许可证,并确认自己所买的房子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交房有两层意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查看《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物业管理要清楚 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规避,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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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示范合同文本的第二条只有三项内容需要填写:第一项是所购房屋为现房还是期房,按照所购房屋的实际状况划勾;第二项是预售商品房的批准机关;第三项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按许可证上标明的编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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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置业 买房不能忽略的注意事项 http://cs.jiwu.com/zhuanti/101263/ 有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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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购房人在填写前**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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