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 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 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产证延迟拿到,可以维权吗?
146****1269 | 2013-01-16 15: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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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130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 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13-01-16 15: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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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果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间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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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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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开发商,能不能办下**终的小产证说不清了,如果说开发商手里还有钱的话,你是可以主张一些损失的,例如,不能按期办证,是要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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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买房子只要交了钱,开发商就给你办房产证。至于钱从哪里来,开发商不会关心这个事.**的问题是和按揭有关的.个人理解是一个买家想买房子,但钱不够于是就向银行借,借之前当然要用购房合同办理公正,保险等事宜,签定房贷合同,银行才会借出钱给购房者,购房者将购房款即自己的自有资金(即首期)加上银行借出的钱,交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收到购房款后协助办理了房产证,此时的房产证应交银行抵押,此后开始购房者与开发商没有钱债关系了,以后每月要按时向银行还款,至到还清后,房产证才从银行转回购房者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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