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之前住房不是贷款买的,算首套。
全部3个回答 >我和爷爷奶奶原先共有一套房子,解除共有后,把我的名字从爷爷奶奶的房产证上去掉,我名下就没有房子了,那么请问现在如果我去买房是算一套还是二套?
154****7443 | 2013-01-14 19:43:27-
154****1788 家庭无登记房产情况下,所购第一套房产属首套房。 2013-01-14 19: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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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061 还是算首套房来的。 2013-01-14 19: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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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您凭遗嘱公证以及两位老人的死亡证明到发出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凭继承公证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转移手续,过户流程可以咨询产权部门。公证书是否会过期应该看公证书的具体内容是否有限定,您可以到出具公证的公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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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第二套房是新房税费需要交的税种为:契税3%(因为是二套房)印花税万分之五,公共维修基金2%或按当地政策 一手房不存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二手房才可能有,下面以市价计算购买一套90平方的二手房,这种情况需要交纳的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你的房子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3元/平方米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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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过户给奶奶,或过户给几个共同继承人,然后才有可能办理其他的买卖过户手续,当然以后奶奶的财产赠予或继承处置也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才有合法的处置,能够走过户程序。不然后面更麻烦这里还是要分析一下产权的具体状况。一、房子属于爷爷和奶奶共有。如果房子是爷爷奶奶婚姻存续期间建造或购买的,其实是应该属于爷爷和奶奶的。虽然房产证上只有爷爷一个人的名字,其实是两人各占50%。如果爷爷去世,他持有的50%产权成为遗产,从你描述中你父亲和你奶奶都是继承人,你如果还有姑姑叔叔也是继承人,这50%可以是你们几个人共同继承,或者其他人放弃由奶奶独自继承。如果以后房产要处理,必然要根据房产持有人来进行买卖和过户,遗产继承的特殊性,必须进行公证后变更产权,才能直接进行下一步的买卖交易等二,房子属于爷爷个人如果房子是爷爷个人,那就是奶奶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当然也可以是其他人放弃,奶奶个人继承,要下次过户,这点必须先继承公证和过户。所以,要及时给房产过户,不要为了省钱而导致后续的房产处置难以进行。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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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外地户籍,已经限购不能再买了,如果你是上海户籍,起码还可以再买1套。 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一、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a、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b、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买一套住房。c、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买一套住房。d、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买一套住房。e、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不可购买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买房限购政策a、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b、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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