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 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 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 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全部5个回答 >交房是怎样算竣工验收合格呢?房屋交付的使用条件是哪些?
152****3779 | 2013-01-10 16:10:56-
131****3451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有:(一)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住宅所包含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消防设施,人防工程,电梯、燃气管道、水电、智能系统等配套和附属设施,小区道路、绿化、配电室等室外工程均属于住宅小区的分部、分项工程,这些分部、分项工程均应一一验收合格,缺一不可;而且,应当由具备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消防、燃气、电梯、防雷、智能建筑等专业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参与验收,并对建设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的验收意见和结论。(二)竣工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专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前提条件、验收内容、验收程序、执行标准、质量监督报告等要求,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当遵守该规定。(三)建设工程应当完成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验收内容和要求后才可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上述这些强制性规定,在竣工验收时必须遵守,否则,不得交付使用。合同中若有与之相冲突的约定也是无效的。除了上述法定交房条件应当遵守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也应当遵守。同时,还应当特别注意在符合交房条件后,开发商尚应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房人接收房屋。 2013-01-10 16: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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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099 法律规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唯一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购房者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2013-01-10 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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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后才能交房。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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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砌体结构:砌体墙体要求竖直、水平,棱角要整齐;墙体抹面平整、光洁;砖块的摆放要均匀,无空隙;拐角处的搭接要牢固;框架结构的搭接要牢固,无歪斜,连接处要堵紧;楼梯要坚固,楼板要无裂缝,衔接要牢固;梁、柱、拱架的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墙面的穿线要规范,各种管道要紧固牢靠,接头要密封。2、水电安装:水管、排污管、电线、照明灯具、开关等要紧固,接头要严密,无渗漏;电线布线要正确,电线及接头要绝缘牢固;电箱要正确安装,安全耐用;照明灯具要安装牢固,照明均匀。3、屋面:屋面施工要符合设计要求;屋面材料的施工必须牢固,无破损;屋面的搭接处要严密,无漏水,无渗水;屋面上的管道及电线要垂直安装,平整;水槽、烟筒等装置要牢固,无渗漏。4、门窗:门窗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架要安装牢固,框角要整齐;门窗窗口要密封,无渗漏;窗帘及百叶要安装牢固,无漏风;窗台要坚固,无裂缝;窗户的开启要灵活,无卡死现象。5、内墙装饰:内墙饰面要平整、光洁,无裂缝;贴砖要均匀,无空隙;涂料要均匀,无渗漏;木质装饰要安装牢固,无变形;防水施工要规范,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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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及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通过后,由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员提出验收申请。(二)质量监督员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合格并现场初验通过后报监督科。(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三)由监督科安排2人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四)竣工验收通过后,由竣工验收人员填写《竣工验收会签单》,经监督科长签字后报分管站长。(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五)分管站长审签《竣工验收会签单》。(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六)办公室依据审签的《竣工验收会签单》及存档的《工程质量监督会签单》核对一致后,对《修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盖印公章,同时将《竣工验收会签单》存档。(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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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竣工验收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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