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房交付与使用时,都应该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约定交房条件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商品房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销售呢?
148****6219 | 2013-01-09 14:11:09-
147****8630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②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③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④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⑤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⑥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3-01-09 14:12:09 -
133****5084 凡是在以市场地价取得的土地上兴建的商品房地产,在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房地产登记和领取了《房地产证》后,都可以直接公开发售。 2013-01-09 14: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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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 (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目前开发商销售现房不再需要办理《现售许可证》,但是所销售的现房需要满足以上七个条件。 商品房现房购房者**关键是要看开发商是否拥有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证”(“大产权”是指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如果开发商销售的现房没有取得“大产权证”,那么您需要特别注意,是否因为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不能取得“大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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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凡是在以市场地价取得的土地上兴建的商品房地产,在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房地产登记和领取了《房地产证》后,都可以直接公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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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证件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此外,还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有无抵押记录,如购买有抵押记录的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风险会很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都要确实无误,与所售房屋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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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项目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