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规定咯,这个要双方协商好的,无问题的,其实好简单
全部3个回答 >在法律上对房屋租赁的期限有相关的规定吗?
154****0011 | 2013-01-08 10:06:04-
136****2330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13-01-08 1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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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1、房产继承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198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处理房产继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2、哪些房产不能继承?不能依法继承的房产包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超过**长保护时效的房产、权利人生前已经赠与且去世前未撤销的房产。3、那些人享有房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房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房产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均不能继承,同意顺位的继承人至今原则上平均继承。4、房产继承的方式包括哪些?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种类可以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5、房产继承的途径包括哪些?房产继承可以公证继承也可以诉讼继承。公证继承需要所有资料齐全、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并交纳不高于被继承房屋份额市场价的1%的公证费。如果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继承,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6、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7、继承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房产继承可以登记为按份共有也可以进行析产,房产析产的房屋归属应该结合被继承人在房产中的份额大小、他处住房情况、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履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价值的补偿款。8、各继承人均主张继承房产又无力支付补偿时,遗产房屋的分割方式?父母生前购买的房屋,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由多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的处理。尽管各子女均希望由自己继承所有遗产房屋,但均无力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法官提示】对于遗产房屋,各继承人可协商由一人继承所有,并就其他继承人所应继承的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如各继承人均无力支付补偿,可以通过明确各自继承比例的方式就遗产房屋共有。今后,各继承人可通过出售遗产房屋、分割售房款或出租遗产房屋、分割房租等形式行使权利。9、原私房产权人死亡,未留遗嘱,如何认定现房屋继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依据下列顺序认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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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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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名字是你的,但若房子没有经过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别人的,那房子依然不归你所有。为了防止意外和纠纷的发生,购房者买房之后应尽快向房地产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房地产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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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看开发商给你发的交房通知书是什么日期交房,如果开发商在2005年12月31日前给你发了交房通知书,而由于你本人的原因没有如期到场交房,那就在在一定期限内示为你已收楼了,如果是开发没有通知到你交房或者是开发商在2005年12月31日之后才通知你交房,那就是开发商违约了,可以按当时双方的签定的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而且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也是按照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延迟了,那就不能从2005年12月31日起开始计算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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