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2)、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6)、以前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 7)、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因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办理房地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什么身份证件?
134****5940 | 2012-12-25 16:28:29-
148****4785 如果是16周岁以上提交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士兵证》、《学员证》、《文职干部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港澳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地区身份证(与建设部发的技术规程不一致)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华侨和外国人提交《护照》;企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012-12-25 16: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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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不能到场时,应当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单位的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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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书(2)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港、澳、台同胞应缴验港澳台同胞的身份证及回乡证。居住在外国的华人或外国人应持有护照和经译成中文的身份证明(3)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省建设厅统一监制)(4) 售房发票及商品房销售证;(5)契税完税凭证;(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7)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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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二、 建筑许可证; 三、 施工许可证; 四、 建筑物竣工验收证; 五、经市政府指定的机构审定的竣工结算书; 六、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竣工图(包括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七、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实地测绘结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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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情形须办理公证1.因赠与、继承、遗赠申请房地产登记的;2.房地产权利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转让、抵押登记的;3.发票遗失的;4.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二)公证书的要求1.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各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有效期内)公证文书均予以认定。港、澳地区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出具见证文书予以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公证处、公证人事务所出具的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财产权益证明、病历、税务、经历、专业证书等十四类公证书,必须经山东省公证员协会出具核对证明后,方可使用。公证书已经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经山东省公证员协会加章确认,亦可采用。未经核对或加章确认的,不得予以认可或采信。2.外国国家公证机关所作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驻该地使领馆认证,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