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益主要包括以下4点:1、房地产权利及其行使的限制,表现在房屋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不同的权利价值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2、房地产使用管制。3、相邻关系的限制。4、额外的利益或好处,比如说屋顶或是墙面出租给广告公司所获得的收益。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性较强并且比较复杂的概念,主要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而土地又可以分为已开发土地以及未开发土地,而建筑物却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并且是与土地连接在一起,因此房地产也可以称之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因此房地产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也是可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那么,如果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损害时,那么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护。
拥有房屋房地产权意味着业主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151****6916 | 2012-12-25 15:51:18-
142****7701 对业主来说,房地产权意味着业主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即房地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如业主对该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012-12-25 15:51:30
-
答
-
答
房地产权益主要包括以下4点:1、房地产权利及其行使的限制,表现在房屋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不同的权利价值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2、房地产使用管制。3、相邻关系的限制。4、额外的利益或好处,比如说屋顶或是墙面出租给广告公司所获得的收益。房地产是一个综合性较强并且比较复杂的概念,主要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而土地又可以分为已开发土地以及未开发土地,而建筑物却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并且是与土地连接在一起,因此房地产也可以称之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因此房地产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也是可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那么,如果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损害时,那么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护。
-
答
房屋作为一个家庭中**重要的不动产,它的所有权,永远是夫妻**关心的。也正因此,才出现因为房屋所有权到而导致的夫妻劳燕分飞,对薄公堂等案例出现。虽然我们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出现,但是现实是往往是事与愿违。小编汇集了几种常见的房屋所有权判定的案例,希望能对各位购房者有所帮助。 案例一:我们家正在筹备今年我(男方)结婚的事,我父母准备为他们结婚出全款买房,我媳妇则负责装修家具的钱款。我媳妇想知道,房产证上面可否写她的名字?怎么样才能**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婚姻权益? 答: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女方是没有份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与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近,我的一个朋友和妻子闹离婚,两人**大的争议是女方名下的一套房产。该房产是女方婚前购买,购房款是女方和父母共同支出,且没有贷款。不过,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他们夫妻俩登记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对此,朋友认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该房产产权证是两人婚后取得,那应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因此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答: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其何时获取产权证,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则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上文提到的这种情况,女方已在婚前购买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领取产权证,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实质要件,赋予了形式上的证明。当然,对于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间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你朋友夫妻之间并没有约定。 相关知识课堂 婚前和婚后买房的规定和区别是什么? 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的情况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 注意:恋爱期间合伙买房要慎重,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三、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四、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 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买房的相关规定 新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现在看清楚了么,房产证加名字并不会对房产所有权构成实质性影响,充其量,算是个安慰奖吧。
-
答
房地产权属强调权利与权利主体的联系。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后的确认和确定。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2、为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只有在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解放农村生产力。因此,对农村土地与房产的大规模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