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具有两年以上银川市户口。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70元。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具有两年以上银川市户口。 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月收入低于1620元。 家庭同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
全部3个回答 >银川各类保障房如何申请?
153****2734 | 2012-12-10 18:08:11-
133****7882 公共租赁住房 取得《银川市住房保障证》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等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本市户籍;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5.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新就业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新就业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2012-12-10 18:08:27
-
153****0863 廉租住房 申请保障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低于500元;3.家庭住房面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本数).申请直管公房租金核减需享受政府**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可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的人群包括:1.无房的;2.孤寡老人或家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3.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的;4.共同居住的家人患大病或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承租危房或者现住房面临拆迁的;6.可以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的其他情形。 经济适用住房 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2年以上;2.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3.住房困难户,是指家庭同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家庭;4.城市重点工程需要安置且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拆迁户,必须取得市住房保障局统一印制的《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审核表》;5.未婚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符合以上前提条件下,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22岁,女20岁;少数民族,男20岁,女18岁);6.离婚家庭无房一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以下条件:(1)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住房;(2)离异时间必须满2年。 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者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银川市城镇户口满2年;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底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以下;3.申请人(已婚的,含配偶和未婚子女。离异的,离异时间满两年)在银川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和没有承租公有住房;4.达到晚婚年龄。已通过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证》且符合上述规定的家庭也可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012-12-10 18:08:25
-
答
-
答
春节过后,各地保障房申请准入标准都陆续做了调整,银川日前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收入标准放宽,这样就惠及了更多人群,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 一、银川住房保障资格收入标准放宽 据银川市住建局公布的信息,顺应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态势,银川市从2016年1月1日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收入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放宽了条件。 2016年再次降低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廉租保障租金补贴资格的收入标准由月人均1310元放宽至1410元;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收入标准由月人均2830元放宽至3060元;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收入标准,由月人均3260元放宽至3530元。 二、对困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实行优惠租金 银川从2014年开始就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廉租、公租并轨运行的政策规定,出台了实行廉租、公租并轨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对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家庭实行分档租金。同年年底,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分档租金的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中,收入略高于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但因保障家庭成员有患重大疾病、身体残疾、或年龄在65岁以上的,在实行差别化租金的基础上,给予不同档次的优惠,即保障面积内的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60%或80%收取,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正常租金收取。 三、银川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移登记 (一)所需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到场并提供结婚证原件) 3、2003年7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须提交《银川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原件; 4、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协议书; 5、购房发票; 6 、契税完税凭证; 7 、竣工决算书。 注: 申请人为个人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若委托办理,需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294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住宅:40元/套 测绘配图费:根据综[2001] 94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住宅 1.36元/平方米 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的放宽,是适应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趋势而与时俱进的。准入的降低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更能发挥保障房惠及民生的作用,保障房的申请和准入标准还有售价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建议购房者如果打算申请保障房,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是否有资格。
-
答
申请保障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低于500元;3.家庭住房面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本数),申请直管公房租金核减需享受政府**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的人群包括:1.无房的;2.孤寡老人或家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3.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共同居住的家人患大病或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承租危房或者现住房面临拆迁的;6.可以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的其他情形。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在深圳应该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及向谁申请?以下将详细解释: 2011年1月25日起,深圳市已经开始受理辖区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这是继2007年后深圳市第二次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以下是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的解答。 申请本次保障性住房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 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我市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前,暂不受理单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 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家庭应当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根据选房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年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直接作为申请人。
-
问 如何申请保障房?答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四)住房情况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可登录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