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买现房是不需要预告登记的,但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确认。
全部3个回答 >现在期房出售都会进行预告登记,那么现房呢?现房有预告登记的吗?
157****7850 | 2012-12-10 09:50:59-
132****1878 不是很清楚 2012-12-10 09: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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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448 因房地产买卖、交换等原因进行房地产登记,有关当事人双方应当共同申请登记。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提出登记申请,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也就是说,在现房交易甚至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希望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费用也是50元/套。 2012-12-10 0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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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房是否进行预告登记通常取决于当地法规。预告登记虽非金融贷款流程的必要步骤,但有助于保护您的购房权益。建议您根据当地法规,合理选择是否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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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这里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几种情形:所谓“债权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买受人在购买现房且办理了预告登记之后又与出卖人协商终止合同;再如,因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构成严重违约,买受人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此时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作为预告登记的基础法律关系丧失了,自然预告登记也应失效。按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但是,由于债权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的,不具有公开性,房屋登记机构难以知悉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是否失效,因此我们认为,在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持债权失效的证明文件(如当事人解除买卖合同或抵押合同的书面协议、法院解除合同的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裁决)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房屋预告登记。因此,《办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必须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注销后,再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这时在房屋登记机构就没有你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信息,再行购房按首套办理,还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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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还是有好处的,比如:卖方为了有一定的时间获取办理转移登记所需的证明文件,一时无法判定何时能办齐证明文件;或是买方一时无法筹集全部房款,卖方在取得全部房款前,不愿办理权属登记。在这些情况下,买方为了保障能取得所有权、避免卖方反悔,就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申请现房转让预告登记,当事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的主要登记文件是:房屋转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协议(也可以在房屋转让合同条款中一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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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告登记的各地政策不一,有些城市是不需要预告登记的,直接网签备案等到交房之后陆续办理房产证,应该是可以直接办理的,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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