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幢内设置的公共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小区内地面的车位本身不是建筑物,在房产面积计算时不计建筑面积,也不会作为房屋的分摊面积。此外,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还包括架空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等。
全部2个回答 >避难层、车库、人防是否会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132****6974 | 2012-11-22 10:25:59-
134****9276 避难层、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幢内设置的公共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小区内地面的车位本身不是建筑物,在房产面积计算时不计建筑面积,也不会作为房屋的分摊面积。此外,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还包括架空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等。 2012-11-22 1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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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层是公共享用空间,建筑面积应属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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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楼服务的设备的。针对车位公摊面积的大小,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一个车位的实际面积只有十二三平米,但是合同中标明的面积都为30至35平米。这是因为开发商把地下车库的通道、拐角等面积公摊计入其内,如果双车道可能会大些。在做建设项目投资测算的时候一般一个车位算30-40平方左右,你这个车库公摊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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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窗面积大部分是计入建筑面积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建筑当中有超过2.2米以上的高度,无论是否向外倾斜或者是有超出建筑体底线外沿的部分,都要计算在建筑面积当中,所以大多数的飘窗都是计算在建筑面积当中的。针对于飘窗可以更好的利用起来,比如做成有储物功能的收桌台或者是收纳柜。如果在房屋建造的过程当中,类似飘窗的建筑部位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大于或者等于0.3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小2.2米虽然是按照飘窗进行计算,但并不算在建筑面积当中。飘窗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不建议随便的拆除,很容易会造成飘窗的脱落,而且为了稳固性,尽可能的避免涉及一些很重的物品摆放,特别是要避免采取侧面砌墙的装修方法,容易使飘窗从根部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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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是按相关面积比例进行测算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K)=总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和;每套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K*每套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