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及商业银行核实出具的正常还贷记录与贷款余额证明
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买的房吗?
156****0177 | 2012-11-09 09:58:29-
146****5086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同时要求其所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提取后公积金余额应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10% 2012-11-09 1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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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076 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全部结清后(或没有公积金贷款),可按百元整数提取,不超过前12个月内已还款额(包括提前部分已还款额和提前一次性已还款额)。
提供资料: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近一年内还款证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 2012-11-09 09: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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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首次提取时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提取时提供),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必须载明上一年 [12 个月 ] 还款本息)。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之和(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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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2、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商业个贷; 3、申请贷款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商业个贷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所购住房《房屋他项权利证书》;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已付资金占总房款比例,首套房达40%及以上,第二套房达60%及以上;6、同意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作为抵押; 7、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在市六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市六区视作同一区)的,申请人向贷款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8、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原商业个贷承办银行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为同一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2)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借款人三方经协商同意,并签订《宁波市区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3)借款人为贷款房屋所有权登记人;9、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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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不了的,现在好像没有这项业务,只有夫妻双方的才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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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三、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后,从次年起即可办理支取。四、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贷款:①已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银行贷款:(第一次支取)①已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有**近三期还款记录的还款存折原件、复印件;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银行贷款:(第二次支取)①已经盖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②前次支限时已审批过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第三联复印件;③有**近三期还款记录的还款存折原件、复印件;④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盖手印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金额:1、不大于当年的还款额; 2、累计提取总额不得大于实际的还款本息总额。五、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我分中心或区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也可以登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去下载打印;2、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预留印鉴章;3、将支取所需所有材料及已经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交我分中心或区县管理部办理。六、承诺时限:手续齐备,现场办理。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温馨提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审批表》,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