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交的资料:1、《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和收入证明;4、民政部门核发的《金华市区**低生活保障救助证》、《金华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证》(属住房救助类)与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潍坊廉租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45****9544 | 2012-11-02 11:21:17-
133****2603 (一)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其他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出具;(二)住房情况证明。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私有住房的家庭,由市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出具《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三)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四)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五)与申请有关的其它证明。 2012-11-02 11:21:47
-
答
-
答
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或《**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的证件或证明。 此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如持有孤老证明、《残疾证》、市级以上(含)劳模、《***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或《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的申请人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答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成员身份证 (4)家庭住房租约或者住房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5)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属低保家庭的,须出具《武汉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
答
1、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
答
提交资料:1、书面申请;2、长春市廉租住房审批表(加盖街道、民政部门、产权单位的印章);3、城镇**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4、身份证;5、户口薄;6、当月交缴房费票据;7、房屋使用证;8、其他需要的材料。办理程序:(一)持有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二) 街道办事处初审,报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复核。审核期限为15日。符合条件的由各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房改办审批。(1)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须持经其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的《长春市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2)申请租金核减的,须持经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房屋产权单位会签的《长春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房屋使用证、租金交款票据等资料;(3)申请实物配租的,须持经其区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的《长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表》、低保金领取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