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5个回答 >房子是结婚后购买的,之后离婚了,房子判给了男方,现在又复婚房子是不是还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43****5283 | 2012-10-29 17:47:20-
136****3321 你们离婚时财产分割后有没有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呢?如果没有那么就还是共同财产啦,如果办理了,你也可以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的! 2012-10-29 17:48:45
-
答
-
答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就房子的所有权而言,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个人房产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4、结婚后,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6、结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房产,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7、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共同房产1、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7、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不是的根据婚姻法24条规定,结婚时,父母送的房子属于父母一方子女的,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