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登记凭证应包括下列资料: (一)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施工许可证; (五)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六)房屋登记申请表; (七)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或消灭所依据的合同、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八)权属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资料。
去建委查房屋权属,可以查原始登记凭证吗?
136****8363 | 2012-10-26 17:02:58-
144****2945 查房屋原始登记需法院公函 2012-10-26 17: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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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659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通知也规定: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2012-10-26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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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查询: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权属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3、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网站查询购房买卖合同,输入合同号及密码(密码问开发商),就可以查看到你们的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的合同是没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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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房屋登记业务的办理情况,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开通房屋登记业务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和短信通知服务。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制作完成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后,会在第一时间使用北京市住建委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登记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及时领取;登记申请人还可通过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房屋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查询登记业务的实时进展。进度查询和短信通知作为一项新便民举措,是今年北京市提升房屋登记服务水平的主要举措之一,便于购房人和金融机构确认房屋登记的办理情况并启动交易尾款支付、抵押贷款发放等后续程序,也提供了一个让办事群众监督工作规范化的信息公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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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品房买卖而言,开发商应当在新建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房屋行政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申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应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只有当开发商在初始登记后,并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后,购房人才能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所以,没有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即开发商申请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没有商品房的转移登记,即购房人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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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在规定期限里面去办理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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