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购房者在验房时要注意看开发商的文件是否齐全,尤其要注意开发商能不能出具两书一表,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意入户检查房屋质量,如检查厨房、卫生间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检查室内墙面是否平整光泽;地面是否平整、清洁等。**后还要提醒大家,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救济办法,购房者在维权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途径。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全部12个回答 >房屋出现质量纠纷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143****6295 | 2012-10-23 14:42:43-
151****3849 让开发商修缮。 2012-10-23 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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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137 基本上就是跟开发商去协商处理的 2012-10-23 1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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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339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及《**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分三种情况处理: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012-10-23 14: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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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解。即你们自行协商解决。你们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你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你们自行决定。二、调解。你们可以委托村委会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你们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你们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终解决纠纷的合意。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四、诉讼,即“打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来说,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有效的而且也是**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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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次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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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这是《建筑法》第60条、《合同法》第111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等所明确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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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都有房屋安全鉴定所,有的设在房产局,有的设在建设局,向其求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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