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在东莞工作了10年,公司一直都有帮我交公积金。现在手头很紧张,就快没地方住,要流落街头了。呜呜~~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38****5759 | 2012-10-16 15:52:14-
145****5710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012-10-16 1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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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买房都可以提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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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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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申请人是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全部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无法以个人的名义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不是想提取就随时提取,在提取公积金前要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细则。(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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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⑶租房自住的;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⑹出境定居的;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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