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以下情况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
全部5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能取吗?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46****7902 | 2019-03-09 22:42:55-
142****8108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019-03-09 22:44:00 -
152****5051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七)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2019-03-09 22:43:53 -
133****3925 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19-03-09 22:43:48 -
131****9220 以下几种情况,我们可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贷款买房的可以直接一次提取公积金,商品房经适房安置房都可以用:
按照有关规定,不是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同时,提取的金额只能到百位。
2、当贷款买房:
首套**金额不低于20%,二套**须60%利率上浮10%。 其很多公积金用户是通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购买首套房,**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为4.5%;如果购买的是二套房,**比例不低于总购房款的60%,利率上浮10%为4.95%。
3、其自住住房纳入棚改范围,可提取公积金:
我们现在增加了对棚改职工的支持政策。按照规定,自住住房纳入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走使用。
4、办理租房用,房租超家庭收入25%,可提取公积金: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分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要符合相应条件,首先,租赁的必须是本市住房,其次,房租支出应超出家庭收入25%,省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5、还有装修用,房屋大修,可提取公积金:
当我们“房子装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不少职工是有所误解的,认为装修新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其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我们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当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当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当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2019-03-09 22:43:43 -
142****0137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2019-03-09 22: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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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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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一、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国出境定居的。 (七)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八)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二、提取的材料 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证明(契税交纳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房管主管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 (三)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每年办理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总额。 (四)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超出30%的部分。申请提取时,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 (五)职工离休、退休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离休证、退休证。 (六)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护照及出国有效签证。 (八)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合法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遗嘱继承的还应当提供遗嘱。 (九)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合法的死亡证明、死亡职工的遗嘱。 (十)遗赠抚养人提取被抚养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提供合法的死亡证明、遗赠抚养协议。 (十一)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城乡**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非户主的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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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本人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可以个人办理。但是部分材料是需要单位或者其他部门盖章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提取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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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买房都可以提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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