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种情况: 1、开发商通知你**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开始算,因为那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屋交给物业了,开发商已经不再补贴物业费。(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你完全找你的置业顾问要求减免物业费。) 2、你到物业公司交房领取钥匙的那天起,开始缴纳物业费(一般是先预交半年)。 详细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权威机构。
全部3个回答 >物业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的?
143****4074 | 2012-10-12 15:08:23-
151****5829 以销售部出具并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起计收物业服务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会有具体的交房时间的 2012-10-12 15: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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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物业费好像是从交房那天开始收的,但具体时间还是要看合同规定。你可以问问开发商或者物业,他们应该能给你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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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物业费收取时间为:物业公司一般从房开商公告交房之日起算! 但如果按您所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如果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那么就要确定物业公司是否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行使了相应的职责,是否提供了相应的保洁、保安、工程维护等**基本的服务,如果有,那您就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其他关于“小区没有水电,有的窗户也没有安装完毕,没有安装对讲话筒”等问题属于房开商的问题,应该找房开商协商。 如果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应的服务,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或起算时间则应该与服务企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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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向谁收取以房产的归属来定,你与开发商签订的交付日期到期后,通知你办理房屋交接而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去办理造成延期交付,是你违约,你的物业管理费同样要开始计算,你应该缴纳。你按时前去办理手续而因为开发商的问题造成延期交付,是开发商的问题,也就是说房屋没有达到交付的条件,房屋还是在开发商手上并没有发上实际的转移。则物业管理费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至于开发商如何与物业沟通是他们的事情,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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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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