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书(2)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港、澳、台同胞应缴验港澳台同胞的身份证及回乡证。居住在外国的华人或外国人应持有护照和经译成中文的身份证明(3)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省建设厅统一监制)(4) 售房发票及商品房销售证;(5)契税完税凭证;(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7)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终于可以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了,想问下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
151****9862 | 2012-09-20 17:11:22-
147****9140 恭喜楼主!(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3)抵押权人属个人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 (4)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即房地产证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办事人应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 2012-09-20 17: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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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二、 建筑许可证; 三、 施工许可证; 四、 建筑物竣工验收证; 五、经市政府指定的机构审定的竣工结算书; 六、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竣工图(包括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七、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实地测绘结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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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可以找个按揭公司或者中介的,时间绝对省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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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抵押登记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债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应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就该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进行登记,债权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享有抵押权。 债权人所接受的抵押物,均须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物的登记日期不得迟于抵押担保债权的实际生效日期,或商品交易中合同约定的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日期。 2、不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由于抵押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实施,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恶意拒绝登记的责任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抵押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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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需要大批资金支持的产业,光靠发展商自己是无法完成整个开发项目的。因此一般来说,发展商都会想办法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而要想从银行处得到支持,发展商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以获得贷款,从而顺利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例如,发展商通常会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竣工的房地产项目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从而获得贷款。如果已经抵押的项目在销售出去之前已经解除抵押权,就不存在法律问题,这是第一种情况;但如果已经抵押出去的房产在卖出去以后仍然不能解除抵押手续,或是发展商将刚刚销售出去的房产又进行擅自抵押,就出现了法律问题,这是第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原来发展商为了筹措资金,将其在建项目抵押给银行,在抵押期间虽然已将抵押房屋销售出去,但长期不解除抵押手续;第二种情况是发展商在将房产预售给购房人后,在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屋产权证之前,将已售出的房屋又抵押给金融机构。由于发展商的这种抵押行为,使得购房人不能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又使购房人已购的房产在权利上受到威胁。如果发展商未按借款合同按期向金融机构还款,金融机构(抵押权人)要求主张或行使抵押权时,购房人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至少购房人会被卷入一场关于房产权利的纷争之中,这种情况会使购房人糊里糊涂地陷入一场无谓的法律诉讼之中。因此,可以说发展商的这种做法有意或无意中对购房人构成了侵权。为避免上述风险的发生,购房人在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弄清,你所要购买的房子是否被发展商进行了抵押,发展商是否将已经抵押的房产解除了抵押。根据你的来信分析,情况应该属于发展商将已预售给你的房产擅自抵押了出去,你现在的唯一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要求发展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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