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提出申请; (二) 受理申请; (三) 审查申请文件; (四)权属调查; (五)依法公告; (六)确认房地产权利; (七)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册上; (八)计收规费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 (九)立卷归档。
怎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程序是什么?
131****2556 | 2014-03-27 13:52:51-
154****1871 其实你可以找个按揭公司或者中介的,时间绝对省一倍以上 2014-03-30 0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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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312 咨询一下相关银行 他们会告诉你需提供的资料 只要手续符合 流程应该不麻烦 2014-03-29 1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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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762 私人性质的贷款是需要做第一债券人的,房屋价值和贷款价值起码得到银行评估价值才合算,不到那还不如直接去银行抵押贷款,利息也更低 2014-03-28 14: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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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1)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3)审查申请文件;(4)权属调查;(5)依法公告;(6)确认房地产权利;(7)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册上;(8)计收规费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9)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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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抵押登记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债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应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就该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进行登记,债权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享有抵押权。 债权人所接受的抵押物,均须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物的登记日期不得迟于抵押担保债权的实际生效日期,或商品交易中合同约定的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日期。 2、不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 由于抵押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实施,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恶意拒绝登记的责任 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抵押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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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是官方确认房产权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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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办事流程: 申请:1、提交资料;2、领取《受理单》和《缴费通知单》,服务窗口:二楼62-73号窗口 缴费:凭《受理单》和《缴费通知单》缴费,服务窗口:二楼60-61号窗口 领证:凭缴费收据等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服务窗口:二楼74-7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