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与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二、遗嘱人为处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产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四、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登记等行为事宜。
**近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的事情,但是不确定要不要公证,特来问下哪些房地产转移行为要办理公证?
135****7965 | 2012-09-03 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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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630 找中介帮忙办理咯~ 2012-09-03 1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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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888 根据司法部与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产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四、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登记等行为事宜。 2012-09-03 16: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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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赠与、继承;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转让、抵押合同应当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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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经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自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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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产权转移,但是转移之前的合同内容还是需要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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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自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之日 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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