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2、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3、商品房准住通知单;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5、门牌号码审批表;6、公共部位维修基金收据;7、契税收据;8、初始登记批复;9、申请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10、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固定资产证明、授权书);11、委托代办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很想知道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48****7868 | 2012-09-03 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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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641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2、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
3、商品房准住通知单;
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5、门牌号码审批表;
6、公共部位维修基金收据;
7、契税收据;
8、初始登记批复;
9、申请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
10、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固定资产证明、授权书);
11、委托代办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012-09-03 16: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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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2、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3、商品房准住通知单;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5、门牌号码审批表;6、公共部位维修基金收据;7、契税收据;8、初始登记批复;9、申请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10、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固定资产证明、授权书);11、委托代办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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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权属登记是说购房者对房屋所有权以及因贷款抵押产生的抵押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贷款申请批准后到房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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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对更名的程序有着明确规定,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其次,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您要再次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 这里面**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结合上文,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可以更名的,但其更名是存在风险的。 为了避免因购房合同更名而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您在办理购房合同更名手续前,建议您**好与开发商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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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商品房要发售需要去房地产局备案的一些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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