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新规2022 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大全!
深圳公积金2022年7月-12月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根据2022年7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阶段性提高2022年7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2年7月至12月的当月提取额最高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超过该时间提取2022年7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的,恢复原65%的提取比例。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在线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自助提取一次。
深圳公积金提取有多种方式,大致可分为消费提取和全额提。
深圳公积金消费提取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租房提取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
3、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
4、2022年底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的,7-12月的当月提取额最高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
深圳租房提取业务网上流程图
二、购房提取((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
3.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条件:
(1)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
(2)夫妻共同办理的或贷款信息属于配偶的,配偶本人需共同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签字。
(3)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线办理。
深圳购房提取业务网上流程图
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备注:
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深圳公积金全额提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3.若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须同时满足自异地转入资金入账起达6个月,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4.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在线办理入口、“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此业务。
二、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职工户籍由本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三、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
职工已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四、死亡销户提取
缴存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须知:
1.死亡证明材料包括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仅需提供其中一项的原件一份。职工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一份。
2.办理提取的继承人须当场签署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责任申明书》,承诺所申报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完整的,若有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承诺会与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分割、协商解决等。《责任申明书》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zjj.sz.gov.cn)-政务服务-表格下载”进行下载。
3.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经联网核查存在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供结婚证,无法通过联网核查查询到的,仍需要提供);子女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父母提供户口本,若职工已经从父母的户口本迁出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公积金账户须为封存状态,未封存的须请单位封存后办理。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6.继承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继承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在线授权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五、退休销户提取
1.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但已在深圳领取养老金,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i深圳APP、粤省事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此业务。
2.其他退休情形,须柜台办理。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七、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不能销户。
2.职工可登录“i深圳”APP在线办理本业务。
3.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1)结婚证原件(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4.职工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在线授权:职工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九、大病提取
1. 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
业务办理须知:
1.职工提交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医院诊断证明书、报销单据及其他材料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的,复印件需由社保局、医院或国大药房等收单单位盖章确认。
2.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1)结婚证原件(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在线授权:职工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