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房王炸政策!园区实施分层保障人才优先购房
来源:吉屋 2024-01-29 08:48:04重磅突发!园区实施分层保障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近日出台了一项新的人才保障政策,旨在满足不同类型人才的购房需求。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文件的要求,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A、B类人才将获得第一顺位的优先选房资格。
一、申请对象
经园区人才办认定,并在园区工作的A、B类人才将获得优先选房资格。其中,B类人才及其家庭在苏州大市内不得拥有自有住房。
二、房源范围
优先选房政策只适用于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商品住房,别墅类项目除外。A类、B类人才通过优先购房获得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需满8年后方可转让。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才需向园区科创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A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B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房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经过园区科创委初审和园区人才办复审无误后,将开具《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给申请人才。申请人才可凭此函至开发企业售楼处申请优先购房。通过复核的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名单将公示1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认定申请人具备优先选房资格。其他人才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四、政策咨询
企服热线:67068000
园区人才办:66680960
园区规建委:6668551705
申请受理:园区科创委:66681610
A、B类人才目录
一、顶尖型人才(A类)
1. 诺贝尔奖获得者
2.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包括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3. 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经认定的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含外籍院士)
4. 苏州市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二、领军型人才(B类)
1.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培育工程入选者
2.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获得者
3. 江苏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4. 入选姑苏人才计划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5. 入选金鸡湖人才计划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
注:A类苏州市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以及全部B类人才需在园区申报入选。
以上是关于园区实施分层保障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的内容。该政策旨在精确满足各类人才的购房需求,并为A、B类人才提供了优先选房的机会。有关申请流程和具体要求,请参阅相关文件或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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