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借款人需到受托银行或公积金管理局申报。相关机构受理后,将要求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和法律规定。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提出申请;购房地与借款人公积金存入地(限本市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向存入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3.面试:填写申请表后,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就贷款相关事宜与借款人进行约谈制度,并形成约谈笔录。
4.批准通知书: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同意后可展期5个工作日,由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5.签订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人、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管理中心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二、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在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已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含);
3.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自住房屋新建、改建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内;自住房屋大修完成后三个月内;
4.购买自住房屋,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
5.经济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6.同意以贷款购买、建造、装修、大修的财产的全部价值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必须为购买人提供定期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还清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2019年3月24日由《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和实施住房公积金的征收和使用计划;
2.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记录;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管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征收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指定一家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存入、退回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新建、装修、大修自己的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予批准的,不予批准。获批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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