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买房|2024年南昌最新购房补贴政策汇总!
来源:吉屋网 2024-08-20 14:59:087月31日,南昌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一共26条。其中提到,“鼓励推行分类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各县区的情况,分类设置。这段时间,南昌市各区县纷纷制定了不一定的购房补贴政策,今天这篇文章就是汇总目前南昌所有区县的购房优惠政策。
红谷滩区房地产市场优惠措施一、补贴对象
活动期限内,购买我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及非住宅(含写字楼、商铺、公寓等)物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单位和个人。
二、补贴期限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活动期间办理了网签,但尚未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可顺延至2025年1月31日)。
三、补贴措施
(一)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可按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政策。
(二)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符合《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洪住建字〔2024〕129号)政策要求的,可以另行给予购房人100元/㎡的补贴,每套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该项政策与南昌市“以旧换新”政策同步兑付。
(三)凡在红谷滩区域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按照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1.5%给予补贴,每个购房者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经购房人申请,每套住宅免费赠送价值2000元的数字家庭综合信息箱(数字家庭核心硬件设备)。
(五)区住建局搭建团购平台,组织我区全域内房企自愿提供现房或准现房团购房源进行促销推介,支持、引导、鼓励单位、个人参与团购,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可以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折扣优惠。
(六)按照“房企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鼓励未来科学城区域(武功山大道石埠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赣江以西、规划320国道以北合围区域)房企加大“让利促销”力度,自愿提供新建商品住宅现房或准现房促销方案(促销价比近6个月网签均价低200元/㎡以上),经区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购房人在享受该房企促销方案的同时,同步享受100元/㎡购房补贴,每套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新建区2024金秋购房季消费补贴一、活动时间
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活动内容
(一)发放购房消费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我区范围内(仅限直管区域,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此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自然人,发放一定金额的记名式消费券,可在指定商户购买汽车、家电、建材等大宗消费品。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0000元的标准发放消费券,单套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2000元的标准发放消费券;活动期间发放的消费券的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二)鼓励房企联动促销。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买房送家电、送装修、送车位、送旅游券、送购物券以及特价房等多种形式开展让利促销。
(三)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组织引导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积极参与“以旧换新”行动,通过购房折扣、交易补贴和佣金折扣等惠民举措,切实降低居民进行房屋置换的成本;探索直接收购、委托出售、置换补差等多种交易方式,打通一二手房换购通道,促进住房改善需求有效释放。
西湖区买房消费券一、活动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一)在南昌市西湖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享受本活动政策。
(二)购房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前100位(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购买西湖区辖区内促销房地产项目(扫下列二维码查看)商品住宅的自然人,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均须在活动时间段内。
三、活动内容
(一)发放形式
10000元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作为购房补贴,先购先得(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发完为止。
(二)使用要求
10000元电子消费券共分2张,每张金额5000元,消费者领券后在有效期内至参加活动的商户购物,消费满20000元(含)以上即可凭券抵扣5000元。2张消费券可在同一商户叠加使用,也可在不同类型的商户中分别使用,单张消费券在消费时需一次性核销,不兑现,不找零。
电子消费券须在适用的活动商户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作废。
东湖区购房补贴政策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1.活动期间购买东湖区区域内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登记的自然人。
2.活动期间在东湖区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的自然人。
三、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可享受10000元/套的购房补贴(政府5000元的补贴消费券,房企5000元的补贴券);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可享受12000元/套的购房补贴(政府6000元的补贴消费券,房企6000元的补贴券)。
2.活动期间在东湖区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可享受2000元/辆的购车补贴(政府1000元购房补贴券、车企1000元车款抵扣券),可与其他购车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四、发放标准
活动期间,购房或购车的消费者在指定平台“建行生活”APP领取电子消费券,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及购车发票时间均须在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时间段内,具体标准如下:
1.购房5000元政府补贴组成:2500元购车券、1500元建材券、1000元商超券;
2.购房6000元政府补贴组成:3000元购车券、2000元建材券、1000元商超券;
3.购车1000元政府补贴:1000元购房券。
青山湖区购房补贴政策活动一
活动时间:2024年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购买青山湖区区域内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已入统项目)的自然人,且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登记。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凡在青山湖区区域内购买取得预售许可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且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自然人,可享受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活动二
活动时间:2024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购买青山湖区临江商务区板块内(力高雍江花园、伟唐和府、新旅青山湖)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已入统项目)的人民教师,且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登记。
活动内容:感恩.成长.共筑未来暨教师节优惠购房活动。教师在临江商务区板块购买新建商品房(力高雍江花园、伟唐和府、新旅青山湖),可享受40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政府20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房企20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活动三
活动时间:2024年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活动对象:园区创业者、园区企业员工。
活动内容:筑梦园区.·高质量发展.惠企购房活动。对在青山湖高新技术园区创业或在园区内企业工作的员工,购买产控和樾府住宅项目,小高层产品给予500元/平方米的购房专属补贴券,洋房产品给予700元/平方米的购房专属补贴券。
高新区2024年购房补贴一、补贴期限
自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
二、补贴政策
1.在南昌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政策。
2.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对各类院校毕业5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区创业或在我区就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贴政策执行期间,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3.家庭购房补贴:对我区常住户籍居民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补贴政策执行期间,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如购房人符合上述第2点所规定的青年人才补贴政策,可叠加领取购房补贴。
4.团购补贴:补贴政策执行期间,在我区范围内一次性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达1万平方米及以上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青云谱区房地产促销活动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一)在南昌市青云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按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政策。
(二)购房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前300位(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购买青云谱区辖区内促销房地产项目(附件1)商品住宅的自然人,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均须在活动时间段内。
(三)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青云谱区内品牌汽车4S店、华润万家门店、中石油加油站,以及巨汇建材家具广场和江西省司马庙建材大市场内品牌建材商户。(具体名单以公示为准)
三、活动内容
(一)发放形式
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作为购房补贴,先购先得(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发完为止。
(二)发放标准
活动期间,每套限在指定平台“建行生活”APP领取10000元电子消费券,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均须在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0月31日(含)时间段内。
(三)使用要求
该10000元活动电子消费券共分4张,每张金额2500元,4张消费券在商户进行消费时,在额度范围内可任意组合,可在同一商户叠加使用,也可在不同类型的商户中分别使用,单张消费券在消费时需一次性核销,不兑现,不找零。
电子消费券须在公示的活动商户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作废。
湾里管理局2024年购房补贴一、补贴时限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湾里管理局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并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
二、补贴内容
1.契税补贴:在活动期间购房的,按照购房者实际缴税金额由湾里财政全额给予购房补贴。
2.人才补贴:未享受市级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即对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6万元,申领购房补贴须在昌缴纳社保满12个月】,但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若学历或职称均符合条件,只可择一申报,不重复享受),活动期间在湾里购房的,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最高2万元封顶。
3.新引进企业人员购房补贴:对招商引资新落户湾里企业的工作人员在湾里首次购房的,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申领购房补贴须在湾里缴纳社保满6个月。
南昌县购房补贴政策一、支持新引进人才购房
对来县工作并在县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6万元,申领购房补贴须在县缴纳社保满12个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象湖滨江片区(沿江南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金沙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及备案时间均需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房人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
按照《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南政办发〔2024〕31号),对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购房人提供优惠活动。购房人是指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二手房、并在南昌县范围内购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即旧房出售人与新房购买人应为本人或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
购房人享受政策支持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出售的二手房需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属南昌县范围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楼盘,购买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网签及备案均需在上述时间段内),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如下:
1.消费补贴,(1)在象湖滨江片区购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的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县内其他区域按所缴契税额的50%进行补贴;(2)在南昌县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且购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按二手住房交易所缴契税额的50%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消费补贴,该补贴仅可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购房补贴,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购房补贴。
3.利率优惠,鼓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银行提供房贷利率优惠(含新旧住房贷款利率)。
4.佣金返还,通过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南昌县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对应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二手住房销售佣金的50%进行返还。(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昌监管支局)
安义县2024年购房补贴一、补贴期限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
二、补贴政策
1.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政策。
2.购房补贴: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3.非住宅团购补贴:在我县范围内一次性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三、促销活动
组织开展购房抽大奖促销活动。在县城区域内,对活动公布之日起前200套业主开展“买房抽大奖”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8.8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现金6.8万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现金1.8万元)。活动期间,全县购买商品房备案总数达到60套以上(含60套)则开奖,未达到60套则不开奖,抽奖活动以具体文件为准。
进贤县2024年购房补贴一、补贴期限
自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
二、补贴政策
1.在进贤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政策。
2.首套房购房补贴:在我县城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3.非住宅团购补贴:在我县城区范围内一次性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三、促销活动
开展购房“抽大奖”促销活动。在县城区域内,对活动公布之日起前300套业主开展“买房抽大奖”活动,分3期组织,每期设特等奖1名(奖励现金16.8万元)、一等奖2名(每名奖励现金8.8万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励现金3.8万元)、三等奖4名(每名奖励现金1.8万元),具体以《进贤县城区“买房抽大奖”活动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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