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帮我找房

已有5941人加入

低价购房,杜绝忽悠

免费专车,来回无忧

输入您的购房需求,10秒找到理想房源

意向区域
预算均价

均价不限

请选择均价

期望户型

户型不限

请选择户型

我已阅读并同意《吉屋用户服务协议》

济南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济南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条件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4-26 14:50:19   

当我们成功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之后,想要进行买卖的时候,这就需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规定。毕竟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跟商品房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那么济南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

济南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条件?

济南市规定,购房家庭取得完全产权后,既可继续自用也可上市交易,房屋性质不再为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性质不再标注划拨。如上市交易,相关手续和交易税费按照普通二手房交易政策执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转移后,原交纳的住房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因死亡或离婚而发生继承或析产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准,予以办理转移登记,免交政府收益价款,房屋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仍为经济适用住房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计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析产”。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购买、继承、受赠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缴纳政府收益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其他住房的网签及权属登记手续。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确需转让的,济南市规定,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等主管部门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回购资金从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作为保障房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关于济南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关于此类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继续在吉屋网站里留言,小编也会第一时间回复哦

加入买房群

上万人热聊中

帮我找房

10秒找到理想房源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容不代表吉屋立场,仅为广大用户无偿传递更多信息,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时间、市场、政策等会发生变化,页面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交易数据使用。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

近期开盘 加入买房群 实时交流买房心得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