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购房落户政策要求详解
一、购房落户条件
1. 购买时间: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7日
萧山区、余杭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7日
滨江区、江干区、钱江新城、杭州经开区(下沙)、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不同时间段要求
2. 购买总价:
上城区:总价100万元及以上
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江干区:总价80万元及以上
萧山区、余杭区、钱江新城:不作要求
杭州经开区(下沙):总价60万元及以上
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不作要求
3. 住宅面积: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不作要求
萧山区、余杭区:80平方米及以上
滨江区、江干区、钱江新城、杭州经开区(下沙)、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不作要求
4. 付款方式:
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5.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无传染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办理材料和流程
1. 购房落户住宅确认表手续:
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身份证、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户口本和符合计划生育证明
2. 落户手续:
材料:申请人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物业出具的入住证明、书面申请报告
三、注意事项
购房人需承诺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后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需还清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住宅确认,多户家庭共同购买的需有一户申请办理,外地人与本地人共同购买住房的外地人一方不得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办理购房落户手续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以上是杭州市购房落户政策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