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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屋 发布时间:2023-07-11 16:43:11
最新通知!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据买房报道,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办理方式和实施时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自2022年平均月工资,且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为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则为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410元,下限为2030元。
缴存比例方面,同一单位的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工资缴存比例在5%至12%的区间内,单位可以自主决定,但降低缴存比例需要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讨论通过。
月缴存额是指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的总和,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按照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的上限为7298元,下限为204元。
二、办理方式
根据通知内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和银行办理两种方式进行。
对于已经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以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的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没有开通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办理需经办人持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的业务网点进行办理。如果单位要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还需要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三、实施时间
通知规定,该调整工作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位需要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调整工作,并在调整后的一个月内将新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的监督。
以上是关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最新通知,希望广大职工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到相关政策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