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在断缴一段时间以后会自动封存,所以就有很多东莞职工都在咨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来讲讲,顺便看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是什么。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东莞住房公积金封存后,待封存满六个月,职工就可以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或承办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找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或者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APP、第三方平台(比如支付宝、微信)上进行在线提取也行。
如果是外地务工人士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直接去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提取;以及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也可以直接申请销户提取。
而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职工还可以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即可;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职工则必须得本人到场办理。
在职工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后,管理中心就会审核职工提取资格,审批通过自然会拨付资金,职工就可以去进行支取(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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