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解
2024-11-17 21:10一、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
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需要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为三种情况,即权利设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1. 权利设定登记
当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需要进行权利设定登记。抵押当事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具体办理部门根据抵押的房地产类型而定,如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到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办理,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抵押的需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2. 变更登记
当抵押权利内容发生变更时,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与权利设定登记类似,抵押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文件或其复印件到登记部门办理。
3. 注销登记
当抵押权利消除时,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流程与权利设定登记和变更登记相似,抵押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或其复印件到登记部门办理。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注意事项
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得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 集体土地使用权限制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 有争议房地产不得抵押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 公共福利事业房地产不得抵押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也不得抵押。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5. 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额度限制
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以上就是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