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房产证公证处需要提供的资料及费用
2024-11-17 01:59一、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所需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委托公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人需要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在申请过程中,委托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2. 委托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如果委托人是法人,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3. 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作为委托的依据;
4. 委托人还需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房产委托公证费用
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案件时,根据国家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一般的公证收费标准如下:
1. 开具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等材料,收费为10到50元;
2.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等,收费为10元;
3. 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等,收费为5元;
4. 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等,收费为10元;
5. 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为5到20元;
6. 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等,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不低于10元;
7.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不低于10元;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8. 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为5到10元;
9. 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0. 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收费为2到5元;
11.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不超过5元。
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等。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时,会根据国家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委托人在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需要注意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并了解相关的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