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续期规定及操作流程解析
2024-11-17 04:32一、房屋产权续期规定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第21条的规定,房屋产权到期后有以下情况:
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可以自动续期。
2. 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房屋产权续期操作流程
1. 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房屋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 土地收回和经济补偿:如果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业主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三、注意事项
1.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到期后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
2. 房屋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起开始计算的,买房时要关注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影响房子的剩余产权期限。
房屋产权可以续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业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或接受经济补偿。在购房时要注意开发商拿地时间,以确保剩余产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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