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又认贷政策的起源及影响分析
2024-11-16 05:32一、认房又认贷政策的起源
认房又认贷政策最早是在2010年5月26日由住建部等三部门提出的。当时,他们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随后,于2010年7月15日,北京出台了二套房认定标准,正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政策。
二、认房又认贷政策的影响
1. 购房成本增加:在全国限购限贷的大背景下,认房又认贷政策使购房成本增加。原本买一套100万的房子,按35%的首付比例算,只需要准备35万的首付款。但如果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能变成60%-80%,需要准备60-80万的首付款,给家庭带来一定压力。
2. 控制楼市需求:认房又认贷政策对楼市的改善需求起到明显的控制作用。以往,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卖一买一”的方式,先卖掉之前的房子再买一套更大的房子。但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后,即使卖掉之前的房子,只要之前的房屋曾经用过自己名下的贷款,再买房都被认定为二套住宅,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三、受到认房又认贷政策影响的人群
1. 婚后买房:如果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执行二套首付。
2. 假离婚买房: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有房贷记录,即便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购房也被认定为二套房。
3. 无房有记录:家庭名下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
4. 全款买房:即使全款买房,只要名下有房产,也会被认定为二套。
认房又认贷政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10年,该政策对购房成本和楼市需求产生了重大影响。婚后买房、假离婚买房、无房有记录的人群都会受到该政策的影响。认房又认贷政策的实施,旨在控制楼市需求,但也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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