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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5-01 14:32:54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1、首先要将买卖双方的姓名、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写明; 2、写明所购买房屋的坐落位置与房屋面积; 3、写明房屋的房价及付款的方式与时间; 4、卖方应在合同中表明在某日前,将房屋的房款交付清;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购房合同和购房协议的区别有哪些?

1、买卖之前一种协议:

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购房合同更加详细:

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也就是说,如果是具备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的认购书,其内容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

如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

应注意其中有无超出法律、法规范畴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关于此类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继续在吉屋网站里留言,小编也会第一时间回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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