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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启动公转商贷款,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偿还

来源:吉屋   2024-11-10 09:00:00

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告,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启动公转商贷款业务。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可自愿选择公转商贷款,申请人可到指定银行申请贷款。

根据通告,公转商贷款的贷款利率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偿还。同时,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和满足缴存人的提取、贷款需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实行贷款计划管理和轮候发放,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

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业务网点可以受理公转商贷款。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正在推进相关工作,新增受理银行将及时公布。

根据厦门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申请公转商贷款的缴存人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相同。公转商贷款存续期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与公积金贷款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向受托银行贴息。

此外,通告还提到,对于未选择公转商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轮候发放,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启动公转商贷款业务,申请人可选择到指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偿还,同时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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