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商转公贷款细则出台,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来源:吉屋 2024-10-24 11:43:00近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温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商转公贷款管理,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在还款期间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转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细则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或其配偶,且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3.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除原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4.申请人原商业贷款还款正常、尚未结清、不存在连续逾期3次或累计逾期6次情形,且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
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模式:
一是先还后贷模式,即贷款申请人需自筹资金先行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贷款抵押,再使用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作为商转公贷款的抵押物,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是直接置换模式,即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内部账户,原商业贷款银行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计算方式和最高限额按照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同时不得超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商业贷款余额。申请人商转公贷款金额与本人及其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自住住房总价。
商转公贷款期限根据申请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依照借款人的贷款金额、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360个月),同时借款人最后一期还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提供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申请资料,并额外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查封抵押)》、原商业贷款近一年的还款明细以及原商业贷款银行签署同意的文件。
通过发布细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能够进一步规范商转公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更多住房保障,减轻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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